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新增卖-国外机器也要证件+实名
Nao大佬:
原来: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现在: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境内外网络资源向境内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
来源:
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A%92%E8%81%94%E7%BD%91%E4%BF%A1%E6%81%AF%E6%9C%8D%E5%8A%A1%E7%AE%A1%E7%90%86%E5%8A%9E%E6%B3%95/243355?fr=aladdin
js攻城狮大佬:
你咱不上天呢,所有人都姓赵?
chxin大佬:
以后直接搞得白名单就完了,没有北岸的都不能访问
xihuheyi大佬:
这罚款比大公司还高了
woniu大佬:
必然走到这一步啊
一个猎人 想打兔子就打兔子 想打老虎就打老虎 没人能阻止他干啥
周润发大佬:
这个新闻的是给oneman看的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heihai大佬:
????
菜鸟大婶大佬:
表示没看明白啥意思
panghu大佬:
我不信
萌萌小正太大佬:
域名不在国内注册,不买国内商家的机器,没那么多破事。
阿里嘎多大佬:
好家伙 我直呼好家伙
tir大佬:
好家伙,我直呼没活路了…